一边是7年未见的总经理妈妈,一边是天天陪伴的穷爸爸,7岁女孩该跟谁?
“阿姨,你是我妈妈吗?
那你以前为什么不来看我?
幼儿园小朋友笑话我没有妈妈的时候,
你去哪里了呀?”
当浙江宁波7岁的小女孩湛湛(化名)这样问亲生母亲何芸时,海曙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的的法官也泪眼朦胧了……
7年前生下女儿后,她走了
对7岁的湛湛来说,妈妈是个很遥远的概念。
同学们有妈妈,故事书里的主角有妈妈,但是她没有妈妈,只有爸爸。
她和爸爸张亮(人物均为化名)单独生活。张亮文化水平不高,赚得不多,可是,尽一切能力地对湛湛好。
湛湛也几乎没有听爸爸说起过妈妈。
张亮认识湛湛的妈妈何芸时,何芸才17岁,是个懵懂的花季少女。两个人曾经深爱过,并在两年后有了湛湛。因为一些原因,刚生下湛湛没几天,何芸就离开了。这一走,再也没有回来。
张亮以为,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何芸。
当上总经理的妈妈想要回抚养权
没想到,再相见,何芸和当初判若两人。她已经是一家外贸公司的总经理,用她的话说:“我的收入是你的10倍多,我可以给湛湛更好的生活。”
这次再见面,何芸的目的只有一个——要回湛湛的抚养权。
“阿姨,你是我妈妈吗?那你以前为什么不来看我?”当湛湛这样问时,何芸哽咽了。
她告诉法官,她心里其实很爱女儿。离开的这些年,她拼命学习,拼命工作,都是为了女儿,为了再见面时能给女儿更好的生活。
“我怎么可能把女儿给你!7年前,你一走了之。现在女儿上小学了,又想要回去。”张亮自然不肯退让。
“我想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!”
抚养权归谁,对湛湛的成长更有利呢?
海曙法院的家事调查官王老师和张同学行动起来了。王老师是海曙区引发护苗工作室的代表,海曙法院的退休法官。张同学则是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学生。
在法官的协调下,湛湛和何芸一起住了两天。家事调查官来到何芸家,他们发现,这个缺席了7年的母亲恨不能在一夜之间补上所有的母爱。她给湛湛买了大量的礼物、玩具,给湛湛补习英文,想送湛湛去培训班。
但调查官也注意到,何芸接听工作电话时,态度非常强硬。在妈妈家里,湛湛明显比较拘谨。
两天后,湛湛回到了父亲这边。当调查官来到家里时,张亮正忙着在厨房炒菜。在熟悉的环境里,湛湛的笑容明显多了。
一个月里,除了入户调查,家事调查官们还走访了双方的邻居、同事等。调查官们也问过湛湛:“湛湛想和爸爸一起生活,还是和妈妈一起生活?”她憧憬地说:“我想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!”可惜,这是不可能了。
一个月后,他们向海曙法院递交了一份详尽调查报告。这将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。
在和法官讨论调查经过时,两位调查官认为,抚养孩子,经济条件的确非常重要,但是对孩子来说“安全感”更重要。湛湛显然很担心,这个突然出现的妈妈又会突然消失。
最后,法院这样判决!
湛湛的抚养权案件开庭审理。一边是7年没有见过的有钱妈妈,一边是含辛茹苦带大女儿却生活艰辛的爸爸。
这个案子该怎么判定呢?
法官问湛湛的母亲:“家事调查官们在调查中发现,你现在的工作非常繁忙。一年有半年时间出差,这半年,怎么照顾湛湛呢?是请保姆吗?调查官们了解到,你也成长于离异家庭。小时候,你母亲晚上去进货了,你睡醒后发现自己是一个人就会大哭。你也舍不得让湛湛经历这些吧。”
听到这里,何芸掩面痛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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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,清官难断家务事。记者了解到,海曙区人民法院从2014年开始实行家事调查官制度,主要适用于离婚案件、变更抚养关系纠纷、监护权纠纷及探望权纠纷等涉身份关系的案件。目的是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的民事权益,防止家庭给孩子造成伤害。
“离婚,不可避免地会对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。我们希望,父母在离婚的时候,能尽可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。少在孩子面前起争执,尤其少在孩子面前为抚养权、抚养费起争执,减少对孩子的二次伤害。”海曙法院副院长张丹丹说。希望那些无法挽回的家庭,即使父母离婚了,也不要忘记爱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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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宁波晚报(nbwanbao) ,转载已获授权。
编辑:赵丹
希望妈妈的爱在今后能够得到补位!